第三十一章:分一半(修)-《重生九七当军嫂》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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    她又不是真的十四岁的小朋友,能送到火车站,就已经可以了。

    买了张卧铺票,林小夕不吃不喝地蒙头睡了十八个小时,终于到了江市的火车站。

    从江市到林小夕老家所在的县城,因为渡口的原因,需要三个多小时的车程,林小夕看着脸色已晚,就给妈妈打了一个电话,跟她说,她在江市过一夜再回去。

    第二天一大早,林小夕退了房,搭了一个摩托车,去了附近的市场。

    先在一些物廉价美的鞋店转了转,挑着模样给妈妈买了一双穿着舒服,模样又耐看符合妈妈眼光的黑色皮鞋,里面带着一层毛,冬天也可以穿。

    之后又去了学习用品店,买了两个复读机和一套拼图积木。

    顺便又给老爸买了一副好象棋,这么几样不起眼的东西,就花了将近五百,相当于工厂一个月的工资,但林小夕想到接下来她的目的,眼都没眨一下。

    上车的人并不多,售票员极热情的拉客,看到林小夕手拿着袋子和密码箱子,立即上前帮她拿着,并安排了座位,将袋子塞到上方包架上。

    近四个小时走走停停,才到了县里。

    下了车后,林小夕找了一家店要了一碗米粉加两个菜包,看着外面显得有些拥挤破旧的街道和熟悉的乡声,她眼眶红了红。

    再没有这一刻,让她真实地感觉到自己回来了。

    米粉并不是很好吃,菜包子里的馅儿有些少油,不过林小夕仍旧吃得干干净净,连米粉汤也喝了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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